海口群绿种养合作社(海口永群绿种养专业合作社)

海口群绿种养合作社(海口永群绿种养专业合作社)
海口群绿种养合作社为了避免广大创业者把这个合作社统一叫做团结养殖专业合作社,它主要是从田间地头就散播出的,只要是有条件,农民都可以亲自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组织合作社,而且在给合作社安排合作社的员工时一定要明确了合作社章程,以便让大家在投入会时科学安排,发挥合作社应有的作用。
(一)合作社章程的制定
1.要求
合作社组织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法规
出资方式和出资范围为:以市场销售为主,以种苗、养殖为辅。
出资范围以养殖生产为单位。一般种植品种应为广西、贵州、湖南、福建、广东、河北、山西、山东、吉林、黑龙江、甘肃、青海、新疆、陕西等省区的品种。
(二)合作社章程的申报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苏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得到支持,必须依法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2.公司名称的名称必须与所经营的品种有一定的一致性,因为这是为了规模化生产。
(三)联系人和合作社联系人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
(四)质量控制措施
1.种子生产的数量和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同时应当取得种子生产者、加工者的营业执照。
2.必须满足《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要求,同时不能缺少的一项技术指标。
3.必须与生产规模、种子生产技术和经营主体保持紧密联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使用转基因、非转基因种子,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种子。
(五)规范种子生产和销售行为
1.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标签和生产经营档案,规范种子生产、销售、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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