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县盛阳县清泉镇清泉村致富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成立的共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1998年,是全县致富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中的40多个合作社的成员户均收入达100.00元,每社发展年创收已超过5万元,农民合作社的成立将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共成功吸纳社员305人,通过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全县农牧民致富,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
同安区幸福村致富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惠江3 组,为惠江和服装厂达成了“双赢”目标,他们将分散的劳动力、分散的管理和良好的技术指导结合起来,组建合作社组织,组织社员统一学习、管理、销售,对社员统一配备农机具,对生产、收购、储藏、运输全部实行统一管理。惠江合作社于2014年注册成立了惠江人添勇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合作社社员5 户,通过“合作社+社员”的经营模式,鼓励社员加入合作社,共同进行种养、销售,统一经营管理,为新成立合作社带来大量资金和信息支撑。2014年,他们出资15万元,投资8万元,建设“药疗中心”,建设了占地30亩,注册成立了惠江镇益士脚牌市场药厂。
六、抢抓机遇,集中成立惠江镇种子营销公司,通过“合作社+社员”的经营模式,提升了服务水平。六、要抓好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土地流转是一项惠民工程,土地流转后,合理利用土地,促进农民增收。必须注重如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才能顺利流转土地,使农民增产增收。
1、根据土地流转实际,探索建立统一的土地流转机制。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使流转双方在平等的土地流转格局下依法流转土地,实现了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而流转双方都在与当地土地有一定关系的情况下,签订了统一的流转协议。合作社和农户进行面对面的流转,保障了土地的有效流转。
2、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鼓励各地要通过合作社对土地进行流转,流转双方对流转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耕作、统一管理”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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