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肉牛定点屠宰
1、经肉牛个体检测确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
(1)符合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部门要求的,
(2)种公畜的:具有本品种的固定生殖器官,睾丸、附睾、阴囊、包皮等;
(3)具备本品种特征,具有本品种典型的繁殖能力,符合繁殖条件;
(4)符合生猪产品品质特征的,具有本品种典型的繁殖性能,具有本品种典型的繁殖性能,具有本品种典型的生产性能;
(5)具有本品种典型的火腿、药用、经营利用价值。
(6)符合生猪品种特征,且具有繁殖性能,并具有符合畜禽品种特征的遗传基因,具备本品种典型的遗传性状、性能、遗传因素;
(7)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具有符合防疫要求的遗传基因,具有体型外貌特征的种用特征,具有遗传性状稳定性,且具有健全的种用要求;
(8)具备生猪品种特征的健康状况,具有符合本品种典型的遗传性状,并具有具有符合种用要求的繁殖特征;
(9)具有符合防疫要求的繁殖特点,具备体型外貌特征的种用特征,具有种用标准的种用要求,具备健康的繁殖特征,具有种用水平,且具有符合种用标准的繁殖特征,具有体型外貌特征的繁殖特征;
(10)具有能够维持遗传正常的生物功能,具有或有可能对生态系统不产生不良影响,且能够保持遗传特征稳定的遗传特性。
6.非农育种
(1)农业科研机构。可以根据主导品种或主推品种特征特性,结合当地生态条件,选择与本品种相关的主推品种或主推技术,适当提高繁殖率,生产效益更高。
(2)植物育种机构。在《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手册》或《种子生产技术手册》中可以明确品种选育、繁育、栽培、贮藏、加工、包装、上市销售等环节的作物,通过联合攻关,以技术集成优势,有效地减少品种风险,提高种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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