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田功能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作为经营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逐渐成为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重要标志。农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用“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生产方式,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并建立起一支有科技含量、有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为农民增收作出积极贡献。
1.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评价体系,严格执行产地准出、生产过程监测制度、产品合格率、生产记录等质量安全制度,并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标准、统一标准,对产地准出进行明确标注,对检测合格的产品,优先给予补贴。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统一产品认证时,要明确统一产品品牌、注册商标、质量标准、生产计划、许可程序、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确保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2.创新举措,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指导,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等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购销台账,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加强宣传培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当地农民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讲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农产品、放心食用农产品、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各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积极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讲座,有效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农产品、放心食用农产品的能力。
4.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农产品生产者备案登记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三方监管制度,健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制度,严格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安全主体责任。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77788832.com/eZ6KJGYFu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