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殖合作社怎么扩大会员(种养殖合作社怎么起名)

种养殖合作社怎么扩大会员(种养殖合作社怎么起名)
种养殖合作社怎么扩大会员养殖合作社,主要是为了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提高经营者的合作社素质,形成科学、规范的养殖模式,以及在合作社有效带动其他成员的能力,从而增加了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注册合作社的证件怎么申请
注册合作社是对成员进行工商登记的操作,取得了一定的养殖效益,主要是为了提高成员的对专业的认识,需要申请登记时,就要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资料;
2、申请表;
3、申请单位的身份证明;
4、登记证的编号;
5、种畜禽或肉牛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种畜禽或肉牛场的地点;
7、种畜禽或肉牛场的其他名称;
8、养殖规模;
9、养殖产品的来源;
10、种畜禽或肉牛场的周边环境;
11、疫病的预防和治疗;
12、规模大小;
13、产品的类型;
14、所需的设备;
15、补贴申请和项目申报的前三年内的审计、预算等;
16、每个农场的自筹资金;
17、补贴资金的组成;
18、本次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财政厅、市农业局联合下发。
奖补对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的专业、个人。
农民合作社
申报条件:养殖专业合作社1家以上;
申报条件:养殖场(户)家庭农场存栏畜禽300头以上;
申报条件:(一)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
申报条件:经营收入低于当地农民生活水平;
申报奖补对象:具有良好的养殖专业、个人;
申报奖补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养殖服务。
政策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5年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事业提升力度的通知》(农办牧〔2015〕5号)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5年农业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业部“三年行动计划”)》
3、《山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西省2015年畜牧兽医投入品市场秩序》(厅函〔2016〕26号)
4、《山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2015年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事业提升力度的通知》(晋牧〔2015〕8号)
5、《山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2015年农业部““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6、《山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2015年“兽药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养殖环节兽药质量安全监测、动物疫病风险监测、兽用抗菌药兽药质量监督抽查”
7、《山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2015年“兽药残留标签和说明书规范”
8、《山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2015年第二批假兽药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晋牧〔2015〕2号)
9、《山西省畜牧局关于公布2015年第一批假兽药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晋牧〔2015〕6号)
10、《山西省畜牧局关于公布2015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晋牧〔2015〕4号)
11、《山西省畜牧局关于公布2015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晋牧〔2015〕6号)
12、《山西省畜牧局关于公布2015年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晋牧〔2015〕12号)
13、《山西省畜牧局关于公布2015年第二批假兽药清查工作的通知》(晋牧〔2015〕14号)
14、《山西省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
15、《关于公布2015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晋牧〔2015〕11号)
16、《山西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
17、《山西省兽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6号)
18、《关于公布2015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晋牧〔2015〕22号)
19、《关于公布2015年第三批假兽药清查活动的通知》(晋牧〔2015〕1号)
20、《关于公布2015年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晋牧〔2015〕23号)
21、《关于公布2015年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晋牧〔2015〕28号)
22、《关于公布2015年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晋牧〔2015〕23号)
23、《关于公布2015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晋牧〔2015〕24号)
24、《关于公布2015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晋牧〔2015〕24号)
25、《关于公布2015年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28号)
26、《关于公布2015年第七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33号)
27、《关于公布2015年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4号)
28、《关于公布2015年第八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23号)
29、《关于公布2015年第九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24号)
30、《关于公布2015年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24号)
31、《关于公布2015年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26号)
32、《关于公布2015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28号)
33、《关于公布2015年第六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1号)
34、《关于公布2015年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2号)
35、《关于公布2015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10号)
36、《关于公布2015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18号)
37、《关于公布2015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17号)
38、《关于公布2015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31号)
39、《关于公布2015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牧〔2015〕23号)
40、《关于印发兽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农发〔2015〕1号)
41、《关于印发兽药生产企业2015年经营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农发〔2015〕24号)
42、《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安全监督执法、规范兽药生产秩序的通知》(冀农发〔2015〕47号)
43、《关于印发兽药残留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农发〔2015〕27号)
44、《关于查处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假兽药残留量问题的通知》(鲁农发〔2014〕3号)
43、《关于查处2015年12月31日至12月31日假兽药残留量问题的通知》(鲁农发〔2015〕13号)
4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兽药经营质量监督抽查行动的通知》(鲁农发〔2015〕14号)
45、《关于办理2014年7月31日至8月31日假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鲁农发〔2015〕17号)
45、《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兽药经营质量监督抽查行动的通知》(鲁农发〔2015〕6号)
46、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农发〔2015〕47号)
47、关于开展违法案件查处及有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58、关于组织开展兽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
59、关于开展《兽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
(苏牧发〔2015〕21号)
100、关于建立国家兽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兽药检验测试中心)
11、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12、关于组织开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规范》和兽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13、关于开展假劣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14、关于加强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管理
15、关于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16、关于做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17、关于开展《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18、关于健全完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的通知
19、关于规范兽用抗菌药等兽药残留检测工作的通知
20、关于加强兽药残留速测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兽药残留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根据兽药残留检测需要,将地方性兽药残留检测纳入辖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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